禁毒与治安学院治安学专业教师学习研讨《刑法修正案(十一)》
发布日期:2021-03-19
来源:禁毒与治安学院
作者:佘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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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下午,禁毒与治安学院治安学专业组织教师开展了以《刑法修正案(十一)》为主要内容的集体学习研讨活动。
本次学习采取讲解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讲人佘博通老师介绍了《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价值导向,重点对刑事责任年龄修改、妨害安全驾驶罪、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猥亵儿童罪、袭警罪、冒名顶替罪、高空抛物罪、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催收非法债务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新内容进行了讲解。与会教师结合治安管理中人员管理、场所管理以及治安案件中公共交通工具认定、赌博违法犯罪界限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本次集体学习,在业务层面加深了专业教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内容的理解。同时通过对《刑法修正案(十一)》立法价值导向的学习,在思想意识层面提高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价值观的认识,达到了预期学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