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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改扩建一期工程一标段B栋(刑事技术培训中心)精装修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委托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改扩建一期工程一标段B栋(刑事技术培训中心)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改扩建一期工程一标段B栋(刑事技术培训中心)精装修工程

2.招标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4.资金来源:财政

5.计划工期:自2019年8月15日(暂定,以实际为准),至2019年10月29日竣工。

6.招标范围:刑事技术培训中心的地上部分(除疏散楼梯间装修外)精装修,具体要求详见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相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一次性验收合格,并确保达到辽宁省优质工程(世纪杯)标准。

8.投标保证金:伍拾万元人民币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四、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者,请于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7月2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登录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lnzxzb.cn)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2019年7月8日9:30(北京时间),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lnzxzb.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人:刘建栾宏伟

电话:024-86982545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编:110005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联系人:梁鑫培

电话:024-23384545-807

传真:024-23384545-808

邮箱:lngcgjc@163.com

装备资产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