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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室内公共区域粉刷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学院室内公共区域粉刷工程监理,对外公开招标,委托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办理,具体如下:

1、招标条件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委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室内公共区域粉刷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室内公共区域粉刷工程监理

2.2招标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3建设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院内)

2.4工程规模:勤学楼、法医楼、进学楼、泅渡馆等13栋楼的公共区域刮大白及外墙工程;图书馆只做乳胶漆面层,法医楼走廊更换矿棉板龙骨及吊顶。

2.5资金来源:国拨

2.6计划工期:60天(投标人必须承诺如遇不可预见等情况造成工期延长,不增加监理费用,完成工程的全部监理工作。)

2.7招标范围:勤学楼、法医楼、进学楼、泅渡馆等13栋楼的公共区域刮大白及外墙工程;图书馆只做乳胶漆面层,法医楼走廊更换矿棉板龙骨及吊顶。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2.10项目预算: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并在人员、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4日起至2018年5月16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1房间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监资格证明(注册监理师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9:30。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9:30。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人:刘建

联系电话:024-86982545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项目联系人:栾民音

联系电话:024-23384545-803

传真:024-23384545-808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邮 编:110005

装备资产处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