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铸警魂 亮剑保平安— —刘志刚同志先进事迹
云顶集团:优秀毕业生、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副局长刘志刚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
刘志刚,男,汉族,1973年4月22日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一级警督,现任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副局长。从警21年来,他一腔热血,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屡破大案要案 ;他无限忠诚,把青春年华献给了人民公安事业,始终无怨无悔;他忠于职守,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的第一线,书写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光荣与梦想。
20多年来,刘志刚打击盗抢骗、抓获毒案贩、侦破命案积案,取得了辉煌成绩。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2次,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6次,个人嘉奖1次。2001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人民警察、包头市人民满意的人民警察;2006年被评为包头市首届“十佳杰出青年岗位能手”;2008年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青年岗位能手;2009年被评为包头市昆区劳动模范;2012年包头市公安局长比武第一名、被评为包头市禁毒先进个人。
攻坚克难有真功
1996年7月,刘志刚从中国刑警学院毕业。4年侦查系专业的学习,他积累了丰富的理论知识,为扎实开展刑侦工作奠定了基础。他历任包头市公安局公交分局刑警大队侦查员、技术员、中队长,包头市公安局政治部秘书处科员,包头市公安局昆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
“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这是刘志刚心中最坚定的理想信念。他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群众利益始终放在心中。在任侦查员、中队长、大队长期间,先后组织侦破多起团伙案件,打掉了“贵州帮”、“四川帮”、“宁夏帮”钻窗入室盗窃团伙,“东北帮”系列撬防盗门入室盗窃团伙,“史建强等人”系列持刀抢劫团伙,“廖小龙等人”系列持刀入室抢劫团伙,“聋哑帮”系列抢劫抢夺团伙,“河南帮”撬盗保险柜团伙等系列案件,以实际行动捍卫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多年来,他始终站在打击犯罪的最前沿,坚持“命案必破”,成为守护平安、维护正义的中流砥柱,在一些特大杀人案件侦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侦破了“1998.7.15”“1999.4.02”特大抢劫出租车杀人案、“2003.5.12”连环杀人案、“2004.4.5”小肥羊分店老板被绑架杀害案、“2005.4.29”亿万富翁周锦新被杀案、公安厅挂牌督办的“2006.5.07”“2006.5.15”系列杀人碎尸案、“2006.10.03”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放火案、“2009.8.25”铁路民警被杀等命案大案。特别在2009年8月底至9月初的十余天的时间里,刘志刚带领民警持续奋战、攻坚克难,连破8起命案。
在侦办“2005.4.29”亿万富翁周锦新被杀案过程中,在专案组的直接指挥下,刘志刚带领侦查员秘密赶赴湖南省常德市,克服人生地不熟、饮食不惯、水土不服等各种困难,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历时半个月,将四名嫌疑人成功抓获。“2006.10.03”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放火案发生在国庆、中秋之际,包头市昆区美洋小区柳某一家三口被杀,现场被放火烧毁,案件轰动全市,专案组成员压力非常大。刘志刚在专案组的统一部署下,带领侦查员投入到紧张的案件侦破工作中,连续6天摸排、走访,研究分析,在广大参战民警的艰苦努力下,终于案情有了重大突破。10月9日晚,刘志刚带领侦查员连夜赶赴包头市土右旗,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经过十几小时蹲守,外围布置、指挥,于第二天一早6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张来明成功抓获,并现场缴获被抢手机、存折、银行卡等大量物证。在侦办公安厅挂牌督办的“2006.5.07”“2006.5.15”系列杀人碎尸案中,刘志刚既是指挥员,更是战斗员,他亲自深入现场仔细勘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发现并获取了重要线索,经过缜密分析判断,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毫不犹豫,马不停蹄,他带领侦查员迅速赶往呼和浩特市,现场一番观察,出其不意,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郭金义抓捕。
守护平安建新功
2011年4月,刘志刚调任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副局长,分管禁毒、监管、网侦、科技等工作,兼任东河区禁毒办公室主任。
东河区是内蒙古自治区所有区旗县中涉毒人员最多、毒情最重、受毒品危害最大的重灾区,极易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和其他刑事犯罪,禁毒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和顽固性的特点。
在分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大力支持下,刘志刚迅速熟悉禁毒工作、禁毒队伍情况及社情动态,并深入研究毒情形式和工作措施,在分局上下进一步形成打击毒品犯罪、扫毒品危害的共识,举全局之力,全警联动共同参与禁毒斗争。自上任以来,刘志刚不断推进禁毒的各项工作,加快东河区禁吸戒毒工作社会化、法治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研究解决禁毒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他多次主动联系东河区委、区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部门,在财神庙、铁西两个街道办事处开展禁毒重点整治工作试点,推行五位帮教、四部齐抓、三层责任的全新工作模式,形成了吸毒人员有人管、有人教、有人帮的良好禁毒局面。财神庙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全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示范点。
2013年,公安部禁毒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扫毒害2013年,公安部禁毒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扫毒害、保平安”的禁毒战役。刘志刚坚守岗位,与干警们同吃、同住,连续奋战,亲自带队摸排线索,坐镇指挥禁毒大队侦破毒品案件,同时积极协调、指导分局各部门、各警种分工合作,全局形成了浓厚的禁毒工作氛围。
2013年4月,刘志刚获知一条重要贩毒线索:一名东河男子长期在青山区租住,经常往来东河区贩卖毒品,且数量较大,毒品货源源于外地。刘志刚抽调精干警力秘密展开外围调查。他深入一线,坐镇指挥,协调各部门、各警种开展侦破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分析梳理,基本查清一条围绕“苗文利(利利)、马慧霞”为核心的贩毒网络,向东河区及周边地区贩运毒品。2013年5月,该案被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确立为公安厅目标案件。专案组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案涉及内蒙古、山西、广东、四川4个省区包头、忻州、广州、佛山、成都5个城市,遂将此案申报公安部。2013年6月初,此案被列为公安部目标案件。6月27日,专案组派出警力分赴山西、四川、广东开展工作。经过一个多月的秘密摸排,细致侦查,7月31日,展开收网行动。在刘志刚的统一指挥下,包头组抓获该案核心人物苗文利、马慧霞及下线;山西组在忻州市抓获犯罪嫌疑人郝文俊;广东组在广州海珠区抓获廖泽林、张永兵两名嫌疑人;成都组在抓捕廖泽林的四川上线“四哥”时,嫌疑人开枪拒捕,打伤民警后跳楼自杀。此次行动共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5人,缴获冰毒1088.5克、海洛因516.58克、麻古370克、手枪3支、子弹11发、毒资803880元、汽车4辆,横跨4 5市的特大贩毒案成功告破。
2015年10月9日,东河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获得线索:两名四川籍的男子曾国凡、邓家奎长期向包头出售大量冰毒。经过一个多月缜密侦查,基本查清了以曾国凡、邓家奎为毒品交易上线,何维为下线的贩毒网络团伙。此案申报公安部后,被公安部列为2015—1290毒品目标案件。艰巨任务面前不退缩,刘志刚勇挑重担,亲自担任组长,挂帅专案组,同时请求市局和公安厅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刘志刚将专案组分成三个侦查组:包头组、广东组、四川组,包头组负责侦控邓家奎、何维等人,其它两组分别赶赴广东、四川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成员在四川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于11月29日将犯罪嫌疑人曾国凡和销货的马仔李剑波抓获。2015年12月9日,在刘志刚的有力指挥下,专案组开始集中收网行动。在包头将毒枭邓家奎、何维、陆富春等21名涉案人员抓获,缴获冰毒约6.5公斤、麻古约26克,大麻约30克,缴获毒资6万元左右。“2015—1290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成功告破。
就是凭着一股韧劲,一身无所畏惧的勇气,刘志刚总能于不经意间拨开迷雾,在纷繁复杂中理清线索,为侦破大案要案奠定了坚实基础。
忠于职守尽职责
2016年,刘志刚分管刑侦工作。一年内,他带领组织民警破获全年8起命案,一起8年前命案积案,重点攻破公安部督办2016-45系列砸汽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公安厅督办2016——72号月明特大贩毒案。刑事拘留人数同比去年上升22%,破各类刑事案件同比去年上升197%;打掉“河南籍”冒充消防部队电信诈骗团伙、“四川籍”彝族爬楼入室盗窃团伙、“河南籍”和本地籍迷信诈骗团伙以及本地籍飞车抢夺团伙;抓获网上逃犯73名,其中历年逃犯21名。
在开展打击“盗抢骗”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按照局领导要求,刘志刚大胆试,大胆闯,亲自上阵侦破电信诈骗案。经过认真梳理,发现冒充军人购买军用物资电信诈骗案共83起,涉案金额巨大。刘志刚带领专案组民警经过3个月艰苦卓绝的缜密侦查、循线追踪,成功在河南驻马店、周口、漯河、许昌等地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5名,查获作案手机、手机卡、银行及存、取款回执若干。经过准确研判核查,破获横跨江西、河北、四川、河南、安徽、新疆、天津、内蒙古、山西、福建、江苏、甘肃、贵州等13个省份,共计21起案件,涉案金额高达404.9万元。
“2017.2.25”特大杀人案是包头市近十年来发生的唯一一起一家三口灭门惨案。接到警情,包头市公安局立即成立由副局长为组长,市局刑侦、技侦、网安、情报等部门警种和案发地东河公安分局调集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2.25”特大杀人案侦破工作全面展开。12天的时间里,所有参战民警不辞辛苦,连续作战,在不同岗位上,以高度负责态度,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开展了大量摸排调查、研判分析、比对串并、勘查勘验、检验鉴定等繁琐而高效的工作。3月10日,犯罪嫌疑人被顺利押解回包,专案组胜利凯旋。
刘志刚特别重视技术力量的应用,主持建立了“一长四必” 刑侦工作新机制,采取技术员主勘八大类案件和入室盗窃案件、侦查员主勘其他案件的现场勘查新模式,确保痕迹物证提取率,取得了良好效果。利用指纹直接破获刑事案件28起,带破案件30余起,现场指纹采集率与指纹破案在全市刑侦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利用DNA直接破获刑事案件15起。刘志刚勤于思考,鼓励创新,他所带的民警积极参加公安部改革创新大赛,在他的真心帮助下,民警董冬制作的“便携式现场加湿仪”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评审,报公安部参加决赛,刑侦大队民警先后在国家级刊物及全国学术交流会上发表学术论文16篇。
因为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刘志刚留给家人的时常是背影。从警20多年来,他以警队为家,放弃了一个个节假日,一身扑在工作上。年复一年,他空缺了父母、妻儿的生日聚会和节日团圆;日复一日,他奔波在侦查破案中。老人病了,他总不在病床前;孩子考试了,他总不在现场陪伴。十几天回不了家,对他来说是那样平常。在公与私的天平上,他处处以公安事业为重,以人民群众为重,无私忘我,抛家舍业。带着家人的声声嘱托与叮咛,带着对亲人的无限牵挂与愧疚,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忘我工作,南征北战,东奔西忙,忍酷暑,耐严寒,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要求、最硬的措施、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公安事业中。
忠诚谱忠曲,铁骨写人生。刘志刚用他的一言一行深深感染着身边的同志,用一封封捷报、一个个奖章回报家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对待工作认真严谨,对待生活朴实节俭,对待群众服务热情,对待同事下属真诚仁爱,他以个人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同事的信任和支持。
刘志刚,一个工作干在前、困难抢在前、危险冲在前的人民警察,一个对公安事业无限热爱和不懈追求、满腔热情投身于本职工作的人民警察,一个亲民爱民、无私奉献的人民警察,用真诚、责任、执著,谱写了一曲平凡而感人的最美乐章。